第七届董事会二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〇年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次2010年临时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16:00在徐汇区宛平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1人,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委托白劭翔先生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经总经理彭胜利先生提名,任命唐祝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唐祝敏女士简历如下:
唐祝敏女士,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1994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具备律师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专员、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4年3月至2010年1月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经总经理彭胜利先生提名,任命洪再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洪再春先生简历如下:
洪再春先生,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重庆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等职务。2009年5月至今任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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