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祥交房通知
日期:2007-03-29
发布者:大洲集团
尊敬的业主:
感谢您对“南湖中祥大厦”的厚爱,您所购买的位于“南湖中祥大厦”的房产现已于2007年3月底全面完工,兹订于2007年3月31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交吉入伙,因“南湖中祥大厦”户数近1000户,为了高效率和方便您办理交房手续,我司将所有业主按幢号的先后顺序分批接待。地点在“南湖中祥大厦”售楼处
为避免业主在收楼时产生遗漏带来不便,兹介绍有关收楼须知。
一、 须携带资料:
1. 业主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护照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 购房合同及购房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3. 《入伙通知书》;
4. 如委托代理人前来收楼,需出具由律师鉴证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
托书、业主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 入伙办理程序:
(一) 房款未付清的,请先付清房额,再按(二)顺序办理入伙手续;
(二) 房款付清的,请按如下顺序办理入伙手续:
1.由行政部工作人员审查业主入伙资格。
2.由销售部或物业工作人员带领业主看房验房,并签收《房产验收确认书》。
3.向财务部缴交有关物业费用:
①预收四个月物业管理费(住宅1.5元/月·M2,车位80元/月·个);
②预收四个月房屋公共维修金(0.3元/月·M2);
③装修保证金(15元/M2), 装修土头清运费(3.5元/M2)。
4.签署《业主临时公约》并领取两书,填报《业主资料登记表》并向管理处提交有关材料。
三、 特别提示:业主应依照通知日期按时交房办理手续,业主未按期办理入伙手续,也应交纳自通知之日起的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 5064006 5064007 5161305
厦门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大洲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