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更换通知
日期:2007-03-29
发布者:大洲集团
尊敬的客户:
您好!
由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3月1日起,启用新版厦门市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电脑开票),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车位是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取得的是《厦门市不动产转让(销售)专用票据》,请您务必在2007年4月30日之前或交房时提供上述发票和产权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号码,敝司将按取得的《厦门市不动产转让(销售)专用票据》开具一份新版《厦门市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电脑开票)给您,谢谢您的合作!
备注: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无须更换发票!
厦门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