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厦国土房拆[2006]69号《关于"丽晶花园商品房" 项目建设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发布的拆迁期限至2007年3月31日止。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7年12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相应延长至2007年11月30日止。房屋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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